分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分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4月3日(周六)至4月5日(周一)放假,4月6日开始上班上课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做好服务保障。教务处、各学院要妥善安排好节日前后的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秩序。学生处、后勤处、各学院要做好节日期间在校师生的管理和服务。
2.抓实疫情防控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,协调配合。各学院要压紧主体责任,压实防控举措,教育引导师生强化防控意识,做好自我防护,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。
3.确保校园安全。各部门、各学院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,节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。保卫处要加强节日期间校园巡查,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
4.加强值班值守。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加强值班值守,节日期间如遇突发紧急情况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。
分校党政办公室
2021年3月29日